免检蒸汽锅炉定期检查
分析免检蒸汽锅炉在使用中是否需要使用许可证,是否需要每年进行年度检查,操作者是否需要持有许可证,以及生产中是否需要资格等问题。
一、锅炉用户。
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不适用于锅炉安全技术规程,也就是说,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使用登记,操作人员不需要持证上岗,也不需要定期检查。
蒸汽锅炉的正常水量在50L以下的情况下,属于d级锅炉,同样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注册,操作者不需要持有证明书,也不需要定期检查。
额定热功率不足100kW的热水和导热油锅炉,无需按照上述规定注册,无需操作人员持证上岗,无需定期检查。
二、锅炉制造商。
1、设计正常水位容量不超过30L的蒸汽锅炉,不需要取得特殊设备制造许可证,超过30L的蒸汽锅炉需要取得特殊设备制造许可证。
2、额定热功率超过100kW的热水和导热油锅炉需要生产特殊设备的资格。
资料来源:根据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有关规定,摘录如下
1.不适用领域:
(1)正常水位下设计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;
(2)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.1Mpa或额定热功率小于0.1MW;
2.D级锅炉。
蒸汽锅炉,P≤0.8Mpa,30L≤V≤50L
汽水两用锅炉,P≤0.04Mpa,D≤0.5t/h。
3.使用d级锅炉。
蒸汽两用锅炉应按规定注册,其他锅炉无需注册。
4.注册的使用。
使用者应在锅炉使用前或使用后30天内按规定向质量检验部门办理登记手续。
5.定期检查。
基本条件。
A.锅炉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对锅炉运行状态的外部检查、对停炉状态的锅炉内部检查和对水(耐)压试验
B.锅炉使用单位应安排锅炉定期检查,锅炉下一次检查日前一个月向检查机构提出定期检查申请,检查机构应制定检查计划。
C.Kelohen模块锅炉设计储水不足30升,无压力容器,无需年度审查,无需雇用炉工,低氮排放,NOX低于30毫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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